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文明修养,营造“文明、美丽、和谐、整洁”的育人环境,展现广大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校园大行动”工作,全校共同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我校倡导“四禁”,即“禁止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穿拖鞋或不得体服装、禁止养宠物、禁止违规使用和停放电动车”,现对大学生的言行举止特做以下要求:
大学生行为的“负面清单”
第一条 大学生在教学区方面的“负面清单”
1.1 不会合理分配学习和生活时间:上课迟到、早退等现象频发。
1.2 “裸听”现象:上课不携带教材、笔记本、笔等学习必备工具。
1.3 衣冠不整和仪表不得体:穿拖鞋、背心或奇装异服等。
1.4 破坏课桌椅等公共设施,垃圾乱扔乱放。
1.5 课堂学生“禁语禁为”:在课堂上出现羞辱、不尊重教师的言论;在课堂上睡觉、打电话、玩手机等。
1.6 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1.7 在教室内私接电源,使用明火。
第二条 大学生在图书馆方面的“负面清单”
2.1 不及时归还书籍,恶意破坏书籍。
2.2 打闹、喧哗或睡觉,长期占座以及过于亲密的行为。
第三条 大学生在食堂区域方面的“负面清单”
3.1 食堂的公共设施:不爱惜及破坏公共设施等。
3.2 食堂不文明就餐现象:不排队点餐、吸烟、喧哗或过度亲密等。
3.3 浪费食物,不回收餐盘。
第四条 大学生在宿舍区方面的“负面清单”
4.1 饲养宠物。
4.2 不爱惜宿舍设施:将宿舍的设施随意拆卸、挪移等。
4.3 不注重生活纪律:在宿舍区域内吸烟、养宠物、随处吐痰、满口脏话、大声喧哗及大声播放音响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
4.4 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4.5 酗酒、打架斗殴等现象。
4.6 不服从社区正常管理,顶撞社区老师等。
第五条 大学生在公共区域方面的“负面清单”
5.1 在公共场所抽烟。
5.2 恶意破坏公共设施。
5.3 不注重校园交通秩序:不按照学校规划的路线行驶,不按照学校规划的地方有序停放电动车,使用造假牌照,使用规定以外的大排量电动车;超速超载,乱鸣笛且不服从管理等。
5.4 在公共场所非法游行与集会。
5.5 散布谣言与虚假信息,传播邪教思想与不科学精神。
美编:谢丽娟
审核:方翼飞、任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