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按照中央部署,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
2018年4月13日下午,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2019年11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海口分别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和制度体系,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0年3月15日,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主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正式上线。
2020年3月16日上午,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暨自贸区(港)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动建设自贸港相关工作。
2020年4月13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将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
按照中央部署,海南要努力成为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根据规划,海南将在城乡融合发展、人才、财税金融、收入分配、国有企业等方面加快机制体制改革;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
海南各界人士纷纷表示,这是海南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他们为海南精准的发展定位点赞,同时不约而同地使用“振奋”、“奋斗”等字眼,表达愿为海南发展贡献力量的强烈心愿。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批准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相关工作。
第一是探索阶段(2018年-2020年):全面实施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8]34号),复制借鉴其他自贸区成功经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海南自贸区试验任务(184),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同时,在部分园区,压茬试行自由港某些政策,比如零关税、简税制、低税率,放权审批,更开放的市场化运行等,加快探索构建自由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做好从“自贸区”到“自由港”衔接。
第二是初步建立阶段(2020年-2025年):初步建立起自由港政策和制度体系,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是最为重要和关键阶段。
第三是持续深化阶段(2025年-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具活力的自由开放经济新体制,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充分体现国际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
第四是完全成熟阶段(2035年-2050年),建成特色鲜明、世界著名的现代化自由贸易港,形成高度自由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标杆和范例。
文:吕伟伟